为避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扩散,保护全市居民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就医途径规定通知如下: 一是晋中市常驻居民、公安局摸排发现的返晋来晋人员、以及其它途径摸排的返晋来晋人员就医,首诊应在县域内就近治疗,确需外转就医的,要通过就诊医院报告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并逐级上报审批。 二是未经市级专家组同意,常驻居民和返晋来晋人员不得出县到市域内的医疗机构就医 三是未经驻市省级专家组同意,常驻居民和返晋来晋人员不得出市到市域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四是各县(区、市)、各有关医院要严格执行隔离临床观察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
晋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