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第21号)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从天津到鸡西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该患者返乡交通路线、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及在鸡冠区、恒山区、鸡东县活动轨迹如下: 刘某某,女,居住地:小恒山二中对面8号楼。 1月10日0:41从天津乘坐K39次(11车厢),23:20到达鸡西站,入住万达铂悦宾馆。 1月11日10时离开万达铂悦宾馆,乘出租车(微信支付)到回家。 1月16日中午到万达三楼渔家傲烤鱼用餐,之后红军路(一条街)买佛香,后乘出租车(拼车)到回家。 1月17-19日居家未外出。 1月20日10时许去恒山大市场购物,13时乘出租车回家。 1月21日10时乘出租车(一行三人)13时到达鸡东县永和镇新安村5队,居家未外出。 1月22日-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14点开私家车到恒山派出所对面新楼A区。 1月27日9时左右和一女士去小恒山医院,10时30分步行回家。 1月28日11时步行到小恒山我爱我家药店购药,11时30分步行回家。 1月29-30日居家未外出。 1月31日12时步行到恒山区医院内科门诊就诊,13时步行回家。 2月1-3日居家未外出。 2月4日22时许乘120急救车到鸡西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隔离观察。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的乘客、司机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鸡西市、县(市)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鸡西市疾控中心 0467-2881263 鸡冠区疾控中心 0467-2655124 恒山区疾控中心 0467-2462974,15765656566 滴道区疾控中心 0467-2472283 城子河区疾控中心 0467-2422631 梨树区疾控中心 0467-8232165,13945810314 麻山区疾控中心 0467-2493285 鸡东县疾控中心 白天:0467-5582612 夜间:0467-5582446 密山市疾控中心 0467-5222618 虎林市疾控中心 0467-5848613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