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疫领指发〔2020〕24号关于最大限度深挖潜在传染源的通知

2020-02-17 08:00:00 来源: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yadmin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疫领指发〔202024

 

关于最大限度深挖潜在传染源的通知

 

两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遏制我区疫情增长势头,当前迫切任务是要最大限度发现潜在传染源。现就进一步组织开展潜在传染源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区排查的潜在传染者主要是: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症状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到医院、诊所和村卫生室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到药店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其他有风险的潜在传染者。

二、要求潜在传染者主动向所在辖区进行申报,及时接受诊疗。凡主动申报者,由医院优先安排治疗;如隐瞒不报、不如实上报,导致他人感染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区内所有医院、诊所和村卫生室对前来诊疗发热、咳嗽的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所有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部门负责指导跟踪随访。

五、各检查点要对出入检查点人员进行逐人排查,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症状人员,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通信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职工,如发现潜在传染者,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卫健局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七、乡、街道、村屯、社区负责排查辖区内居民(村民),如发现潜在传染者,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八、鼓励广大群众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潜在传染者,举报时要说明潜在传染者的姓名、住址、症状等情况,举报线索经诊断为确诊患者的(不含已登记的确诊患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

 

 

                    恒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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