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蔬菜棚室建设发展的意见(2020年-2022年)》中扶持条件和标准要求,经过现场核实,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共 25户,新建棚室面积共44,894.49平方米63栋,其中大棚43,173.49平方米61栋,温室1721平方米2栋,补贴金额414,22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12月22日—1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虎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电话:5998653。 附:《虎林市2020年新建蔬菜棚室补贴统计表》
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