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我县在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划定了鸡东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 鸡东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集中在鸡东县中部冲积平原区,包括鸡东镇、明德乡、鸡林乡和永安镇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356.90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1.11%。 二、重点治理区 鸡东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集中在鸡东县南北两端低山丘陵区域,以及东西向展布漫川漫岗区域,包括兴农镇、哈达镇、东海镇、永和镇、平阳镇、下亮子乡及向阳镇7个乡镇,土地总面积2876.46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8.89%。
鸡东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