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8号)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坚决落实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有效防止内源扩散,减少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今年元宵节期间禁止开展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村屯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做好消杀工作,外来人员严禁进入,本地居民禁止外出。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村屯,实行挂牌管理。 二、严禁开展送灯祭祀活动,禁止路边烧纸和燃放孔明灯。 三、各宗教场所一律关闭,严禁接待外来人员,暂停一切形式的集体宗教活动。对私自开展集体宗教活动以及放行群众进入宗教场所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禁止举办观灯、秧歌、群体健身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文化体育和民俗活动,严禁喜丧宴席、集会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五、严禁各类礼花和鞭炮燃放活动。 六、严禁利用节日组织团体、家庭等各类聚会,各养老院、福利院禁止探望及节日聚餐活动。 七、鸡东县殡葬管理所骨灰寄存楼和西圣园公墓采取临时关闭,关闭期间禁止一切和骨灰寄存楼祭祀、公墓祭祀相关活动。关闭设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八、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元宵节期间,全县所有的涉及民生领域的经营企业(如:超市、果蔬连锁店、食杂店、药械零售企业等)禁止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特此公告。 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