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鸡东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0-03-07 08:00:00 来源:鸡东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鸡东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3号)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科学精准管控的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经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继续严格实施“外防输入”、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现通告如下:   

一、关于交通管制   

1、2020年3月8日零时起,县域内解除临时交通管制,城区信号灯恢复正常。撤销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国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的防疫检查站点。   

2、加强出入城区车辆和人员管理。在主城区东、西、北三个出入口设置登记处。如需出入主城区,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登记处履行程序后通行,出城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返回,逾期返回的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一律隔离14天。  

3、恢复县域内通乡通村客运班车。司乘人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客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龙江健康码(绿色)”乘车出行。购票、候车、乘车须保持安全距离,上座率不超过50%、一班一消毒、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  

4、畅通货物运输。本地货车、备春耕车辆在县域内自由通行,外地货运车辆凭“龙江健康码(绿色)”入城。入城货运车辆实行精准管控,限时离开。   

5、除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保障城市运转、复工企业通勤客车之外,其余社会车辆和出租车暂按单双号行驶(以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字母除外。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出租车辆须经交通运管部门验收,方可上路运营,乘客须凭“龙江健康码(绿色)”乘坐。   

二、关于农村乡镇村屯、城市居民小区管控   

1、持续深入开展乡镇(村屯)和社区健康保卫战。   

2、方虎路、鸡密南线、鹤大公路兴农段沿线所经乡镇、社区、村组实行封闭管理,其他地区拆除所有设置在农村道路上的硬隔离设施,加强网格化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3、以乡镇为单元放开人员流动限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乡镇(村屯)、居民小区继续实行设卡管理,分别保留一个进口和出口,出入居民凭身份证、通行证和“龙江健康码(绿色)”出行,县域内非本小区、本乡镇(村屯)居民经登记测温后,凭身份证和“龙江健康码(绿色)”方可进入。  5、对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封闭未超过28天的村屯、居民小区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三、关于重点人群管理   

1、鸡西市三县(市)六区之间不界定为外地人员,不进行隔离。   

2、从域外来我县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  

3、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必须集中隔离14天,再居家隔离14天。  4、境外近期欲返人员要提前告知家属,由本人或家属向县指挥部提前报告。   

四、关于“两站一场”管理   

1、加强火车站、机场的人员排查工作,逐人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居民身份证,凭“龙江健康码(绿色)”通行。   

2、加强入城检疫服务站点管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地查人,“手拉手”移交,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五、关于重点场所管理  

1、全面放开农资市场、生资商店、农机销售维修、仓储物流、银行保险、设计制作、打字复印、公章刻制等与企业生产、农村备春耕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场所。   

2、有序放开专业商场、理发店、洗衣店、面食店、豆制品加工店等生活服务场所。  

3、全面恢复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和住院业务。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  

4、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放。   

5、城乡所有开放场所都要设立“龙江健康码”信息采集员,并做好通风、消毒、测温、健康码查验、人流控制等工作。  

6、复工复产企业和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实行封闭式管理,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两点一线”要求,杜绝娱乐、打牌、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7、餐饮业(提供电话预定、线上销售、窗口售卖、即买即走的除外)、食堂、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场所、住宿服务业(县政府征用和指定外来接待场所除外)等暂缓开放。   

六、关于居民责任与监督   

1、城乡居民要自觉遵守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对外地返回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2、城乡居民要积极监督举报不自觉上报、不主动隔离的重点疫区特别是境外的来鸡返鸡人员,协助各级政府和社区人员维护防疫秩序。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建立“五户及以上”联防联控小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及时发现未登记的外来人员。   

3、对违反管控规定、妨碍疫情防控的人员,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和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未经我县外来人员服务站登记、未按规定报备、擅自进入我县的外来人员、违反规定集聚(聚餐、聚会、聚赌等)的人员,可通过举报电话13199177345进行举报,经查证属于指挥部等部门掌握情况之外的,对线索提供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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