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西市麻山区石墨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西市麻山区石墨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鸡西市麻山区鸡西(麻山)石墨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鸡西市麻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2019年07月08日-2019年08月0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书成 联系电话:1383659838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报告 附件2 验收专家意见 专家验收意见1.jpg 专家验收意见2.jpg 专家验收意见3.jpg 专家验收意见4.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