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麻山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职务:麻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职责:麻山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责任人:董平 电话:13763669599 职责:麻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麻山区农业农村局
麻山区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单
麻山区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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