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关于对全区实行交通管制和居民小区、村屯 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2020-02-03 09:11:00 来源:麻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对全区实行交通管制和居民小区、村屯封闭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除应急救援作业车辆、应对疫情工作车辆和必要的物资保障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外地来我区车辆一律劝导禁止进入麻山。 

二、全区各居民小区、村屯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成立疫情防控巡逻队,进行24小时轮流值守。疫情期间,居民小区、村屯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购生活必需品除外),确需外出的要限制出行人数和次数,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非本居民小区、村屯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三、对所有外地流入人员及确诊病例密切、间接接触者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严格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包保责任制,实行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责任落实到人。在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医学观察人员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严禁人员出入。 

四、各居民小区、村屯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与家人亲属做好隔离,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区疾控部门。 

五、各居民小区、村屯人员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的,将启动追责程序,严肃问责。 

六、所有城乡居民不得随意发布未经权威部门发布的不实信息和影音资料,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麻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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