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0-03-16 11:11:00 来源:麻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7号)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迅速,我市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增加。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按照省防指要求,现就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鸡来鸡人员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自即日起,对前14天内返鸡来鸡的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人员开展排查,逐人摸清返鸡来鸡的具体时间、行程轨迹、目前身体状态,并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二、各县(市)区要摸清有返鸡来鸡意愿的境外人员,及时掌握动向,在返回前48小时,由本人或亲属(单位)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其返鸡来鸡行程、所乘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社区(村组)第一时间逐级向上报告。建立村组家庭联保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外来人员信息。


 

三、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从火车站、机场和入城检疫站点进入的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鸡来鸡人员实行无缝转接,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后,由社区(村组)负责实施健康管理。省内低风险地区返鸡来鸡人员不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需体检和办理健康证明。


 

四、各入城检疫站点、信息点、巡逻队及各小区(村组)防疫执勤卡点的值守人员要加强外来人员检查,发现未申报、指挥部未掌握的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鸡来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落实管控措施。报告情况经查证属实,对值守人员给予1000元(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和3000元(境外)奖励。


 

五、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招待所、日租房等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入住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查验身份证和“龙江健康码”、查询旅居史、防疫提醒等规定,发现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人员入住,主动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罚。


 

六、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本单位人员管理,排查和掌握疫情期间本单位人员省外、境外旅居史、出入境等情况,并及时向所在社区(乡镇)和主管单位报告。


 

七、对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鸡来鸡人员排查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不认真、不到位,导致瞒报、漏报、迟报,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八、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鸡来鸡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域内车辆“里应外合”帮助境外和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人员闯关冲卡、逃避检查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九、建立举报制度,对通过非正规渠道、逃避检查、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返鸡来鸡人员,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每次奖励举报人5000元。举报电话:0467-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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