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祭祀祭扫有关事宜的通告 (第 18 号)
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祀祭扫活动引发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清明节祭祀祭扫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2020年清明节祭祀祭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所有骨灰安葬(安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骨灰堂)继续暂停守灵、告别、现场祭扫、骨灰安葬活动,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公祭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加强殡葬市场和城乡街区焚烧冥纸冥币管理。严禁制造、运输、销售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耕地、林地、公园、景区等公共露天场所和区域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倡导简约文明祭祀方式。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移风易俗,提倡通过网络祭扫、代为祭扫、预约祭扫、微视频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代献鲜花等简约文明方式缅怀先人,树立文明、环保、生态祭祀新风。
我们的身体健康,是对先人最大的慰籍。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用文明的行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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