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学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3-01 16:19:28 来源: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驻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党委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学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协调联动

县人社、住建、工信、教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摸排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外出需求信息,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科学调配运力,制定“点对点”运输方案,与目的地密切联络,直接送达目的地;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车载视频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学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

二、确保应急运输通道畅通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和“三不一优先”工作措施,制定完善应急运输保障方案,优化应急运输通行证(A证、B证和普通通行证)使用和防疫检查模式,坚决杜绝人员“上不去、下不来、进不去、出不来、到不了”的问题发生。

三、确保公共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作和客运车站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客运车站、运输企业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发热乘客移交等处置工作,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在第一时间移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坚决杜绝“四类人员”(即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密切接触者、疫区返回人员)和体温异常人员乘车;交通运输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车辆的检测维护,严防车辆带病上路。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00-5:00停运休息制度”,不得中途拉客、中途下车,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严格执行乘客扫码信息登记制度,确保乘客信息追溯。

四、压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街道、集聚区),各相关单位要有机结合,做好管理。企业复工复产由县科工信局检查发放许可证,做好人员登记、消杀、住宿等管理工作;返工人员由属地乡镇(街道、集聚区)负责管理,严格把关;卫生健康、公安、教体、人社、住建、工信等部门应对各职能范围内返杞人员进行统一登记和体温检测,引导返杞人员乘坐指定用车,专人送达后移交目的地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五、规范用车流程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需求快接、快办、及时提供包车服务,确保车辆顺畅通行。

六、严格督导检查

县交通检疫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学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办,加强通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工作要求、措施不得当、长期通行不畅、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县通报、限期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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