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祥符区审计局对祥符区刘店乡中心校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中心校属全民事业单位,负责该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该中心校提供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招待费,涉及资金64737.50元。 (二)、应入未入固定资产,涉及资金5930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祥符区审计局要求刘店乡中心校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建议刘店乡中心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固定资产。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刘店乡中心校正在积极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