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巴楚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分别位于巴楚县阿瓦提镇、英吾斯塘乡、琼库恰克乡、色力布亚镇、阿拉格尔乡、阿纳库勒乡、恰尔巴格乡共计7个乡镇。 本次的建设规模为:(1)土地面积建设规模-巴楚县2019年实施高标准农田7.84万亩,采用节水滴灌的方式进行建设,水源为地表水,灌溉方式主要为滴灌。新建地表水加压滴灌面积78389亩;(2)项目区首部进水池进水渠建设规模-项目区共建设首部65座,首部水池就近从项目区斗渠或支渠引水,经过调查,现状渠道断面及流量规模均能满足项目区首部进水要求,项目区首部进水池流量应和各系统首部设计流量一致,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65座首部需新建首部水池进水渠2344m,设计流量0.04m³/s~0.19m³/s。项目总投资为10549.4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843800 联 系 人:金武 联系电话:1769003555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西二巷1042号宝石花苑小区3号楼1单元402室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郑霞 联系电话:13999649266 邮箱: 45236951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监测、预测计算等方法分析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评价本工程与当地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工程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及可接受性,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这些影响和风险提出减缓措施,为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众参与贯穿于评价全过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存在什么问题? 3、您认为当地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环境保护对象?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公众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