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0-01-21 08:00:00 来源:疏勒县政府信息网 作者: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疏勒县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喀什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疏勒县已完成中央环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七项(淘汰燃煤锅炉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淘汰燃煤锅炉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目标: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人,要强化城镇生活淘汰燃煤锅炉彻底的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
    1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加强动态调度,严肃追责问责。
    2
、加快对淘汰燃煤锅炉彻底拆除进度工作如期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疏勒县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已落实。7台燃煤锅炉已拆除,(疏勒县神创保温建材厂、喀什科建建材有限公司、疏勒县明鹏加气块厂、疏勒县金亿兴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恒祥建材有限公司、疏勒县兄弟凉皮面加工店、疏勒县天亮洗涤厂)。2019910日上报疏勒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77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查组已经验收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县人民政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2020118日至24日,共7天。

监督电话: 0998-6572114

附件:锅炉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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