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1-29 08:00:00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水利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的有关要求,现对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叶城县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提孜那甫河山区中游河段上,地处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乡境内,地理坐标:东经76°57′76°58′,北纬37°23′37°24′。工程区北距叶城县110km左右,东距柯克亚乡政府30km左右,自叶城县沿新藏公路至50km处,向西沿简易公路跨越提孜那甫河后,顺河而上可达工程区。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主要承担防洪、灌溉和发电的任务。水库总库容为0.927亿m3正常蓄水位为1894.0m,死水位1873.0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6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0.7636亿kW·h。工程等别为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移民安置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过鱼设施、鱼类增殖站。挡水建筑物采用沥青混凝土堆石坝,坝顶高程1896.5m,最大坝高73.2m,坝顶宽度10m,坝长383.93m。泄水建筑物为深孔泄洪洞和溢洪道。发电引水洞布置于坝址区河道S形弯道的右岸山体内,进口位于大坝上游约80m,出口在大坝下游约55m处,闸井采用岸塔式,主要任务是发电。由进口引渠段、进口闸井段、洞身段、调压井段、高压管道、岔管及支管等组成。设计引水流量79.2m3/s,最大水头51.80m,系统总长506.817m。发电厂房位于下坝址下游右岸,地面式厂房,包括主机间、安装间、副厂房和GIS室。过鱼设施为“集诱鱼系统+运输车+投放系统”。增殖增殖站位于左岸业主营地附近的台地上,放流规模为近期14万尾,远期37.2万尾。工程静态总投资182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2.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6%。总工期4年。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2.1 生态环境

    2.1.1  生态环境现状

a) 陆生生态

评价范围内植物总计45种,隶属1336属,以禾本科、豆科、藜科等为主。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分布。陆栖脊椎动物共有121935种,分属两栖纲111种、爬行纲135种、鸟纲4917种、哺乳纲6611种。分布有保护鸟类4种,燕隼、游隼、苍鹰、黑鸢,都属于国家Ⅱ级保护动物。

b) 水生生态

评价区内共有浮游植物3141561种(包括变种),其中以硅藻门(Bacillariophyta)的种类为最多,有47种,占种类总数的77.05%。浮游动物415种,其中原生动物5种,轮虫4种,枝角类4种,桡足类2种。有鱼类7种,分别是塔里木裂腹鱼、宽口裂腹鱼、厚唇裂腹鱼、重唇裂腹鱼、斑重唇鱼、叶尔羌高原鳅和长身高原鳅。自治区Ⅱ级水生野生重点保护鱼类2种,分别是塔里木裂腹鱼和斑重唇鱼。未发现国家级的珍稀保护鱼类。

     2.1.2  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免措施

a) 陆生生态影响

本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工程占地影响包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影响,占地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破坏,植被面积减少,生物量降低。植被损失的主要植被类型为农作物、灌丛和灌草丛等。评价区陆生植物为一般常见种,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的可能。

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国家Ⅱ级保护动物4种为猛禽,迁移能力很强,工程建设对其影响不大。

b)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c) 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这种影响也将消失。

大坝建成后改变河流水文情势,库区河段原来适应于底栖急流、砾石环境中生活繁衍的鱼类,将逐渐移向干流库尾上游或进入主要支流,在库区干流的数量将减少。而适应于缓流环境生活的鱼类,种类数量将上升,并成为库区的优势物种。

大坝建成后会对鱼类产生阻隔作用,可能造成河流中鱼类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数量发生较大变化。

水库蓄水后,由于水位的抬升,库区原有的鱼类产卵场被淹没,喜流水产卵鱼类的产卵场将消失,不过,适应静水区产卵的鱼类会在库区水域形成新的产卵场。水库初期蓄水期间坝下产卵场由于河流的减水,流量、流速等的较大变化受到一定的影响。

d)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栖息地保护:将莫莫克以上干支流作为鱼类就地保护水域,不再布设单项工程特别是拦河工程,保护鱼类种类、资源和生境的完整性、自然性。

过鱼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和地形地质条件,本阶段拟采用“集诱鱼系统+运输车+投放系统”作为过鱼设施。

鱼类增殖放流:增殖增殖站位于左岸业主营地附近的台地上,放流规模为近期14万尾,远期37.2万尾。

    2.2  水文情势

    a)水文情势影响

工程建成后,坝下河道的水文情势会产生一定影响,坝址到江卡渠首之间河段水深、流速、水面宽等较建库前有一定的变化,在保证生态流量下泄的前提下,河道减水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库区坝前水位高程由原来的1844m提高到1894m,抬升50m,坝前水深增加,水库运行时基本在死水位(1873m)~正常蓄水位(1894m)之间变化,将产生最大约21m的消落带。水库水面面积变大,水体流速从库尾到坝前逐渐减小,水体流态趋缓。

b) 保护措施

设置专用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初期蓄水期间,当水库水位低于发电洞进水口底板高程1863m时,通过泄洪冲沙洞向坝下河道泄放生态流量,当水库水位高于1863m时,通过生态流量泄放管向坝下河道泄放生态流量。水库正常运行期间,下泄至少3.04m3/s的生态流量。

    2.3  地表水环境

    2.3.1  现状和保护目标

现状:评价河段现状水质良好,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保护目标:保证水库以及坝址以下河段水质不因本工程建设和运行降低,维持河段现有水域功能,保护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确保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用水要求。。

     2.3.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废污水

工程施工期间废污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且均为间歇、分散排放。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系统、机械车辆修配厂、开挖基坑和隧洞,施工生活污水则主要来源于各施工生活区。施工废污水需进行相应的处理后回用。

 2)水温

采用α-β法判别水库为过渡型分层,下泄水温变化不大,经过一段距离混合后基本达到天然水体温度,对下游水生生物和作物的影响较小。

3) 水库水质

水库建成运行后,在做好污染源控制的前提下,污染源负荷逐步降低,库区水质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b) 保护措施

1) 废污水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DH高效污水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拌合系统;机械车辆修理冲洗废水采用小型同向流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尽量回用;洞室排水采用简单沉淀法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2)水温

采用α-β法判别水库为过渡型分层,下泄水温变化不大,经过一段距离混合后基本达到天然水体温度,对下游水生生物和作物的影响较小。

       3) 运行期水质

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水库蓄水前进行彻底库底清理。

    2.4  地下水环境

    2.4.1  现状和保护目标

评价区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浓度超标。南疆地区土壤盐碱化严重,地下水位浅,因此地下水常规指标常年超标,但是不影响饮用。

保护目标:防止工程区附近的地下水位受到影响,将库区周围地下水位受库水位变幅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避免因地下水位变化出现地陷、地裂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2.4.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工程建成后,水库蓄水后库区水位升高可能对库周产生渗漏、浸没等问题,泄洪洞及发电引水洞等洞室开挖,可能对其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

b) 保护措施

隧洞施工常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隧洞漏水时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2.5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2.5.1  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评价区范围内无较大的固定大气污染源和固定噪声源。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TSPNO2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最大超标倍数为0.31倍,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该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气候干燥,风沙天气较为频繁。评价区的声环境质量良好,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维护施工区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使施工人员生活区及附近区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维护工程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的声环境,工程区施工期、运行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2.5.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坝基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和、石料场开采、弃渣、施工运输、机械设备运行等产生的粉尘、扬尘和废气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NO2SO2CO等。

声环境: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的固定噪声,车辆运输的流动噪声。

b) 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开挖、爆破集中的枢纽施工区和场内外交通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配备洒水车,施工期间无雨日每天至少洒水4~6次;选用低尘爆破和钻孔工艺;砂石加工系统采用湿法加工工艺,混凝土系统配备集除尘设备;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经常清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减速慢行;工程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声环境: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规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的强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设置限速牌;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

     2.6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县环保局指定地点,按要求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新疆叶尔羌河流域提孜那甫河防洪规划》和《南疆水资源利用与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等规划要求,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新疆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工程建成后,具有以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效益,对保障叶城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边防具有重大意义。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建设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影响降低在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本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其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报告书详细情况,公众可以到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中路09院)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7.联系方式

a)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8-7287816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中路09

b)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2701号)

联系电话:0731-85073739

传真:0731-85072133

电子邮箱:513772847@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

联系人:陈文册

 

附件:1.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Files/adminFiles/admindzb/2018/1130/2018113012221754510.pdf

      2.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Files/adminFiles/admindzb/2018/1129/20181129172647760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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