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英吉沙县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掌上12333”等手机APP通过网络办理社保业务,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英吉沙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告知内容办理相关社保业务,联系方式附后。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疫情结束后到英吉沙县社保经办机构补交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丢失社会保障卡,影响住院结算及购药的,可到英吉沙县医保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卡,待疫情过后,及时到银行补换社会保障卡。 四、受疫情影响,单位或个人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根据地区社保局的安排,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新增退休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待疫情结束后办理,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五、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单位可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实现当月社保费用缴纳,无需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六、企业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的,参保单位可将相关人员社保关系转移资料传真至英吉沙县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人社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七、延长2019年度工伤医疗费报销时限,参保群众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票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报销。 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关注英吉沙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联系方式: 英吉沙县社保局: QQ邮箱:1434158414@qq.com 传真号:0998-3621561 联系电话:0998-3621561 1.城乡居民养老科:(经办人:阿依姆古丽·喀迪尔) 手机:18366651251 座机:3624107 2.待遇支付科:(经办人:布阿提开木·奥布力) 手机:13899187051 座机:3629358 3.基金征缴科:(经办人:麦热姆妮萨古丽·图尔荪) 手机:15739177814 座机:3623203 4.网络信息科:(经办人:麦热姆妮萨古丽·图尔荪) 手机:15739177814 座机:3623203
英吉沙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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