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要求,划定了阿其格亚,伊力亚斯沟,阿其格亚左支河,坦木萨依,达尔阿,阿其可吉勒阿,阿克土孜吉勒阿,乔特克,乌拉克钦,阿里瓦同提塔克,克其克乌如木吐腊,琼克其克乌如木吐腊,黑孜泉河,提克塔什沟,马亚克吉勒嘎等15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明确了管理边界线。现将阿其格亚等15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布。 其他事项:河湖管理范围相关事项或其他问题,可向英吉沙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水利局)咨询。
联系人:吐尔迪·麦麦提 0998-3622499 19899088584 202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