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木力克湖划界情况的公示

2020-12-08 08:00:00 来源:泽普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 285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118文件)相关规定,对塔木力克湖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塔木力克湖水域面积为0.223平方公里,湖面中心坐标东经77°14'51",北纬38°0'41",行政区(乡、镇、村)为泽普县图呼其乡吾库塔木村。结合该湖泊的水文资料收集情况,本次划界参照泽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湿地保育区范围,根据湖泊水域岸线的规划并结合岸线实际地形情况划界。划定的管理范围区域主要包括湖泊水体、湖洲、湖滩,划定湖泊管理范围面积为0.2577平方公里,管理边线长度为3384m。

二、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结合湖泊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泽普县塔木力克湖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三、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泽普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998-8247339。

 

附件:塔力木克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doc

 

                                     

    泽普县水利局    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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