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对新疆一和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申报《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报企业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4月4日前举报。 举报电话:0999-8182039 0999-8182336 举报邮箱:fgw8182336@163.com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29日 |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对新疆一和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申报《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报企业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4月4日前举报。 举报电话:0999-8182039 0999-8182336 举报邮箱:fgw81823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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