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克拉玛依区田园小区10栋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区房国用2006字第0016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碱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