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尔禾区草原生态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2020-01-07 18:55:21 来源:首页 - 乌尔禾区公众信息网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乌尔禾区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贯彻落实,促进我区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的改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和《克拉玛依市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9年度)》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方针,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推进牧户信息采集录入等基础工作。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增加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

三、主要目标

(一)任务

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牧民要自觉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确保草畜平衡任务的落实。2019年,全区共落实草原补助奖励总面积72万亩,无禁牧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化管理72万亩,每年发放补助奖励资金180万元。

(二)目标

通过实施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通过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工程,加快推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民增收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权责到乡镇,分级落实原则。根据自治区、地区的要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中的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实施“四到乡镇”机制,镇人民政府是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镇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规章制度,健全草畜平衡核查机制。

(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原则。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宜禁则禁,宜减则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草畜平衡,要将生存环境恶劣、草原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风沙源区、重要水源涵养地的集中连片、相对独立自然地理单元列为草原禁牧区,实行一乡镇一案,严格管护。草畜平衡采取整体推进,分年达标的做法,逐年减畜,三年完成牲畜转移安置,达到草畜平衡。

(三)坚持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只有取得草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才能享受国家政策补助奖励。乌尔禾镇人民政府要监督村委会与牧民签定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书,要明确先履行好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与义务,才能享受国家政策。

(四)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

(五)坚持重引导、强效益原则。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引导牧民将资金用于畜牧业生产设施改善和购置生产资料,增强畜牧业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补助奖励资金在牧民生产增收中的作用。

(六)封顶保底原则。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明确规定:“封顶的资金全部用于保底,不能形成资金结余,不允许跨科目使用”, 独山子区按照封顶保底原则将2019年封顶后结余的57万余元用于乌尔禾区保底发放。

五、解说主体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农业农村局

六、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姜德军

日常解读人:早     


相关政策文件:http://www.weh.gov.cn/zcwj/996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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