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理解无偏差、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办就2019年乌尔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贴背景 2016年起,国家将农业“三项补贴”(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调整为支持农业保护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直接发放给直接种地农民的补贴,与农民自主保护耕地地力挂钩,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条件 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苜蓿、葵花、油菜籽、葫芦瓜、高粱、加工辣椒、旱稻等特定作物。 二是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苜蓿、葵花、油菜籽、葫芦瓜、高粱、加工辣椒、旱稻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 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农作物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四是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积极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残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 五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以农作物2019年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冬小麦, 180元/亩;春小麦, 115元/亩;青储饲料、苜蓿,100元/亩;玉米(不含复播)、葵花、油菜籽、葫芦瓜、高粱、加工辣椒、旱稻,18元/亩。玉米用于青储或收获籽粒据情核实确定,青储玉米按100元/亩的标准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玉米按18元/亩的标准补贴。 五、补贴程序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或承包合同为依据确定。以2019年7月上报种植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涉及到混播的,由核定混播方式和折算面积,附注说明一并上报。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程序 1.农户申请。由申报对象据实向村委会提出补贴申请,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合法种植证明文书或承包合同。 2.村级确认与申报公示。各村根据摸底情况和申报对象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积核对,审核无误后,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第二栏填写基本信息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形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公示表》)并上墙实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跨村经营土地的申报对象,需在各个耕地所在村公示,并注明该申报对象在其他村经营土地情况。公示后无异议的,经村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镇政府。 3.镇政府、筹委会复核,区农业农村局核查,最终公示。镇级对村级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公示表》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形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清册》签字确认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20%农户比例进行核查。核准后,各村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表》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留存公示件照片。同时组织农民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通知书》上签字、按手印。百口泉农场直接由筹委会审核公示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4.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通知书》,财政局办理兑付补贴资金,要求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并明确标识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六、补贴时间 2019年10月5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七、解读主体与解读人 (一)解读主体 乌尔禾区农业农村局 (二)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姜德军 日常解读人:蒲惠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