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一步全面、真实、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让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温暖,现将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标准公告如下: 一、职工的概念 职工:是指在岗职工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农民工:农业户籍、工会会员、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务工1年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 二、困难职工分类 困难职工共分4类。应保未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具体如下: 1.应保未保户。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建档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意外致困户。不符合应保未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建档条件的,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具体帮扶标准 1.困难职工标准:(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阿合奇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56元),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3)家庭人均收入在阿合奇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684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4)家庭人均收入在阿合奇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1380元)以内,但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困难农民工标准:(1)农村户口;(2)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3)加入工会组织,是工会会员;(4)务工一年以上且签订劳务合同。以上4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请及时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 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人: 赵霞:15569360008;塔来古丽·阿曼吐尔:18129080538。 阿合奇县总工会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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