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阿克陶县纪委监委人员力量,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州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的行政编制党员干部。 二、选调人数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计划选调24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到相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法学、心理学专业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具体要求如下: 3.报名地点:阿克陶县纪委监委; 4.所需材料: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纸质、电子版);自行下载或现场填写《阿克陶县纪委监委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2018年11月20日,由阿克陶县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过电话反馈。凡不符合标准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 县纪委监委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将逐一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存在不宜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提请阿克陶县委作出决定,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电话:0908—5726219 13040472688(县纪委组宣部干部 王海) 监督电话:0908—57230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克陶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阿克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阿克陶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