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领域专项类别 社会事业领域投资涉及5大工程,分别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公共体育工程。 二、五大工程管理办法及编制依据 (一)教育教育化推进工程: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2019]101号) (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 《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规[2016〕2056号) (三)文化旅游提升工程 《“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7〕245号)、《关于修订印发<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24号) (四)社会服务兜底工程 《关于修订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93号) (五)公共体育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体育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