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受理指南

2020-02-02 16:35:49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作者: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网厅或手机APP受理业务

按照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下述业务原则上实行网上办理,申请人确因特殊原因要到现场办理的,请做好自我防护,并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管理举措。

(一)业务范围

辖区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二)网上受理渠道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

1)云南省社会保险网上大厅个人版

http://222.221.228.230: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

2)云南省社会保险网上大厅单位版

http://220.163.121.19: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

3)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须电脑登录)

http://www.12333.gov.cn/cas/siLogin

2.按项目参保(建设项目入口)

http://220.163.121.19:8090/siagentlogin/#/siagentlogin

3.领取待遇确认

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资格认证,手机下载“云南12333”app,进入“待遇资格认证”点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二、其它“不见面”服务事项

(一)养老工伤待遇审核业务

1.退休待遇审核业务:退休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通过QQ上传审核,电话办理。2.工伤待遇审核业务:请企业经办人按照以往窗口审核要求,将所需材料及表格电子版(提交材料先上报影像材料)打包通过QQ上报审核,电话办理。

(二)社会化发放业务

1.领取资格认证业务,可使用“云南12333”手机APP上操作办理;2.参保证明业务,可使用“昆明人社通”手机APP操作办理;3.定期待遇终止和两费计发等业务,经办人可通过QQ传送相关材料,再通过电话办理的方式办结。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业务

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办理说明:1.材料递交统一上传QQ邮箱(653646042),或直接上传微信群;2.开通电话办理,电话0871-67157001;3.实行适时反馈和定期反馈相结合,业务办理完毕会在群里反馈办理情况,每周五下班前统计传递本周业务统计表,各经办人注意本单位业务是否已办结,未办结业务及时打电话督办。4.请未加入微信群和QQ群的单位及时加入业务经办群;5.如有以上渠道不能办理的业务,请通过电话协调解决。

(四)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经办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政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楼),邮编:650200,电话:

1.企业统筹科:0871-67199557;

2.机关事业科:0871-67157001;

3.待遇审核科:0871-67183030;

4.社会化发放科:0871-67152396;

5.基金财务科:0871-67199551;

6.社会化管理科:0871-67169812;

7.稽核科:0871-67174326;

8.办公室:0871-67173335。

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官渡区社保局疫情防控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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