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劳动监察队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受理指南

2020-02-02 16:31:32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作者: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机关对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家信访局关于“国家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即日起,官渡区劳动监察队群众来访投诉举报窗口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为减少人员聚集,杜绝潜在传染风险,我队自2月3日起,如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您尽量推迟或延期到我队现场办理业务。现将防疫期间业务办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网上或电话业务办理

受理内容:企业和个人涉及劳动保障中举报和投诉、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

1、举报投诉:受理企业和个人涉及劳动保障中举报和投诉可以拨打0871-12333进行投诉,还可以拨打0871-67176855举报,请投诉者通过邮件方式将投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监察队,邮政编码:650200或电子邮箱传至250747728@qq.com。

2、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提倡通过互联网端、手机APP进行远程申办业务,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rsj.km.gov.cn/)办理企业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

二、“不见面”业务办理

受理内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与退还、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通知、开具企业无拖欠工资证明、企业无违规处罚证明及企业无用工证明。

1、办理业务前请提前电话联系预约(0871-67187122),并按要求将材料递交统一上传邮箱(250747728@qq.com)或邮寄我队(地址同上);

2、材料审核完毕后,会及时通过您预留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将办理结果告知,审核通过后会将开具证明免费邮寄送达您。

三、特殊情况业务办理

1、防控期间,若确需到我队现场办理业务,务必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同时,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请提前1天拨打电话(0871-67187122)进行咨询、预约,并做好充分准备,尽可能减少在窗口及办公场所等待逗留时间。业务办完后,请尽快离开,并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办公区域,丢弃至密封垃圾桶内。

2、为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对于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者,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未提前预约办理业务者,其他无正当理由进入者,一律不允许进队。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官渡区劳动监察队

         2020年2月1日

官渡区劳动监察队疫情防控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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