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逾期未参加年度检验二年及以上拖拉机公告

2020-11-11 08:00:00 来源:嵩明县人民政府 作者:嵩明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等规定和2020年5月22日昆明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关于开展脱检变型拖拉机注销业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将对逾期未参加年度检验二年及以上拖拉机技术档案进行清理封存,由县农机监理站按规定对拖拉机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拖拉机所有人需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拖拉机注销登记,注销情况抄送同级公安交警部门。所有人未办理报废回收、注销登记并交回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且所有人不得继续投入使用;若所有人继续投入使用已注销拖拉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所有人自行承担。

拖拉机所有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带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农机监理站核对。咨询电话:67922906。

特此公告。

附件: 嵩明县2020年逾期未参加年度检验二年及以上拖拉机登记表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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