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和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嵩明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嵩明县成效考核省级奖励扶贫资金500万元,按照《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嵩财农〔2020〕57号)要求,安排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0万元,资金列入2020年度“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扶贫办联系。 联系人:马继勇 联系电话:0871-67911175
嵩财农〔2020〕57号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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