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在财政部监测平台上显示的债务数据是84.76万元。经核查,债务数据总额中的70万元债权人已多年联系不上,故建议在债务系统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 福州市规划设计院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费尾款65万元,发生日期是2009年02月04日,账龄为11年; 二、 云南省轻纺工业设计院再生水利用设计费尾款5万元,发生日期是2010年10月19日,账龄为10年。 自此通知上述两家相关企业,如见本公告,在自发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进行联系,若我单位在公告结束之日仍未收到联系,我单位将在财政部监测平台债务系统里对这2笔债务进行核销。 特此公告 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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