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保局积极落实城乡居民“两病” 门诊报销政策

2019-12-14 08:00:00 来源:嵩明县人民政府 作者:嵩明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增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县医保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主动作为,于近日组织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召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工作推进会。自2019年11月1日起,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可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后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符合门诊“两病”用药范围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两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一个自然年度最高支付400元(建档立卡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20元)。为推进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县医保局积极与定点医疗机构共同研究探讨,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此项惠明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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