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精神,我县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实行了无害化处理,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206头。现将我县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页),公示时间为3天。 举报电话:0772—4362216
附件:象州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