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缓解贫困户沙糖桔销售难问题,帮助贫困户度过难关,减少贫困户的经济损失。 二、补贴对象 象州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均可以享受此政策。该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户种植的沙糖桔进行实地核实,跨乡镇种植属实也享受补贴政策。 三、补贴标准 在补贴时间内按实际采收的量补贴0.2 元/斤,每亩不超过1200 元,每户最多不超过5 亩,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 元。 四、补贴时间 2020年2月18日起至2020 年2 月29 日止。 五、补贴程序 (一)各乡镇指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或其他工作人员, 对贫困户未采收的沙糖桔实地核实、造册登记,帮助贫困户做好 采销工作。 (二)贫困户在补贴起止时间内采果当日与受指派人员联 系,由受指派人员核定销售的数量,如实填写《贫困户沙糖桔销 售过磅单》。贫困户签字、受指派人员签字、果商签字、村委盖 章核实确认。 (三)受指派人员将填写好的《贫困户沙糖桔销售过磅单》 提交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总。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公示3 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 (五)县农业农村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 (六)支付补贴资金给贫困户。 流程:贫困户确定采果时间——受指派人员填写《贫困户沙 糖桔销售过磅单》――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公示――乡镇人 民政府提交给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向县人民政 府提交资金申请――支付补贴资金给贫困户。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9日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