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玉庆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免去: 孙玉庆同志廊坊市广阳区交通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贾春兴同志廊坊市广阳区供销社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尤万湘同志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刘兴国同志廊坊市广阳区财政局收费局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吕凤波同志廊坊市广阳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尹晓波同志廊坊市广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姚广兰同志廊坊市广阳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