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03
根据皋兰县人民政府《关于给皋兰县明星小学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皋政发〔2020〕150号)文件,“注销皋兰县明星小学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需收回、注销皋集建(1991)字第250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皋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