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玖珑湾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2020-03-26 08:00:00 来源:兰州市红古区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兰州红古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碧桂园玖珑湾二期项目,选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东、西邻规划小区路,南邻铁路、北邻平安路。规划用地总面积57130.90㎡,其中建设用地46910.34㎡,代征道路面积10220.56㎡,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区用地。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5261.33㎡,地上建筑面积140731.02㎡,其中住宅面积131930㎡,配套公建3389.79㎡;地下建筑面积14530.31㎡(包含人防建筑),建筑基底面积11134.54㎡,绿地面积15677.43㎡。容积率3.0,建筑密度23.74%,绿地率33.42%,机动车位392辆,非机动车位1487辆。规划居住总户数为1158户,共建设11栋高层住宅建筑、1栋单层商业、1栋3层幼儿园及一个地下室(-1F)。地下一层为车库和设备用房。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公厕、邮政服务用房、居委会、幼儿园、消控室、门岗。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我局决定采用线上咨询审查的形式,邀请省市有关专家,于2020年3月18日,对广州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碧桂园玖珑湾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以下简称“设计”)进行线上评估审查。经审查,专家一致认为《设计》内容完整,项目选址位置、范围及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评审。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碧桂园玖珑湾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建设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7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等,能证明本项目实施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核发权益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邮政编码:730084,电话及传真:0931—6211673。

公示日期: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公示内容:建筑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彩色总平面图、方案鸟瞰图、方案效果图、住宅楼立面图、配建幼儿园南、北立面效果图。

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

附件下载:1、方案总平面图.zip

                  2、方案彩色总平面图.zip

                  3、方案效果图.zip

                  4、方案鸟瞰图.zip

                  5、南立面2.zip

                  6、南立面1.zip

                  7、180 南立面.zip

                  8、140 南立面.zip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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