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2-15 08:00:00 来源:当雄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当雄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雄县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分工,理顺关系,更好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其美次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        县政府副县长

    员:陈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光 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尼玛旺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信访局局长

杨 光 富    县发改委副主任

        县商务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泽仁顿珠    县财政厅局长

        县人社厅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 国 林    县司法局局长

嘎松达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普布扎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索朗次仁    县畜牧局局长

        县文广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巴桑云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一)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本系统、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

(五)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导、检查、考评等工作。

(六)按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协助县政府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批转或印发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文件。负责承担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具体承担县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指导、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矛盾,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二)县委组织部(编办):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力度;负责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协助落实全县各级党校法治培训计划;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用清单管权限权;优化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县级主要媒体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四)县委政法委:负责推进平安当雄建设,组织实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牵头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负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五)县信访局:负责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六)县发改委(交通局): 负责全县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定和实施;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的机制;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强化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七)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创新的指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县卫生局:负责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加强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九)县财政厅:负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组织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健全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投入,保障执法经费足额拨付;监督检查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监督和内部流程控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经费

(十)县人社厅: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抓好全省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将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的基本条件和任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实施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依职责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十二)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刑罚执行、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法治江西建设考核内容。

(十三)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规范土地管理行为,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调处权属纠纷;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管理,及时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矿产资源价格和税费改革,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十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建设。

(十五)县环保局: 负责推进环境保护依法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推动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重大关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十六)县农业局:负责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力度;依法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十七)县文化局:负责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推进文化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十八)县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查处;发布本省区域内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二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报告、约谈、通报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督办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二十一)县统计局:负责规范统计执法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县考核内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法制办),德庆曲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法制办相关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县政府办人员组成。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