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直各单位、各驻县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清明节调休放假共3天,即:2019年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请各单位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将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县政府大院内。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