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历史沿革

2019-11-29 14:04:2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尼木,藏语意为“麦穗”。

  在吐蕃王时期(公元七世纪),为“乌如”所辖,九世纪后,吐蕃王朝结束,此地是贵族“悉囊氏”的势力所辖。十三世纪,属香万户的势力范围 。

  元世祖时代尼木既已设宗。元朝时译为“聂摩”。

  明朝时尼木被译成“聂母”。

  清朝则称作“尼莫”、“尼穆”、“尼木”、“尼冒”等,是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个宗。

  民主改革前尼木境内分设尼木宗和麻江宗。

  1959年二宗合并为尼木县,隶属拉萨市管辖。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