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05-25 10:47:00 来源:曲水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曲水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1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部门构成:办公室、公诉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县检察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拟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对本县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县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5、对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审刑事犯罪案件派员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本县的民事、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8、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9、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0、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的检察工作,对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2、负责全县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检察宣传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县委管理和考核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等工作。

15、开展全院的检察理论研究。

16、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公诉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曲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收入628.1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3.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4.34万元。支出628.11万元,其中本年拨款513.77万元,继续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4.34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160.05万元,增长34.19%。我院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0年县检察院预算拨款513.77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238.23万元,增长46.37%。(主要为2020年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20年县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64.2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70.9%,项目支出149.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364.27万元。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49.5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为13.93万元,其中办公费5.17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维护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没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零增长。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为3.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县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64.2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57.8%,项目支出收入263.8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2.2 %。继续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14.336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县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64.2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57.8%,其他检察支出263.8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2.2%。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4.2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经费350.34万元;公用经费为13.93万元,其中:办公费5.17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维护费1.06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49.4984万元,其中:5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财政配套补贴及绩效、伙食补助等37.72万元,党建经费2.42万元,检察文化长廊第二期(行政办公楼)15.2275万元,检察院上级装备经费30.84万元,临时工工资(政府购买)2019年缺口22.2万元,伙食补助4.68万元,绿化维护经费4万元,维修旧办公楼项目质保金12.0169万元,维修业务楼质保金11.15万元,维修周转房项目质保金9.24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4.2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经费350.34万元;公用经费为13.93万元,其中:办公费5.17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维护费1.06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49.4984万元,其中:5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财政配套补贴及绩效、伙食补助等37.72万元,党建经费2.42万元,检察文化长廊第二期(行政办公楼)15.2275万元,检察院上级装备经费30.84万元,临时工工资(政府购买)2019年缺口22.2万元,伙食补助4.68万元,绿化维护经费4万元,维修旧办公楼项目质保金12.0169万元,维修业务楼质保金11.15万元,维修周转房项目质保金9.2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是由县采购中心统筹安排,如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提交申请,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等部门组织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曲水县检察院有5辆车,其中4辆警车,1辆公务用车。房屋46间(含会议室及卫生间),总建筑面积4178.03平方米,占地面积12196.51平方米。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我单位无预算绩效安排。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曲水县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

附件:2020年曲水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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