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05-25 10:44:00 来源:曲水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曲水县林草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5月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和林管站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曲水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采伐迹地更新。指导全县苗圃、森林公园、公益林、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保护工作规划,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古树名木调查。实施木材流通管理。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审核林地征用、占用项目。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防荒漠化治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及经营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1个,为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第二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公共预算收入1527.62万元,较上年减少1121.01万元,减少42.3%,上年结转2927.6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拨款1527.62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121.01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分资金今年单独下了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4.7%;项目支出1302.6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01行政运行(项)224.95万元;

2、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05森林培育(项)30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615万元;

4、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11动植物保护(项)500万元;

5、213农林水支出(类)21302林业(款)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42.6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行政运行支出224.9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经费217.75万元,公用经费7.2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预算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全部安排在后勤服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接待,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收入总预算4455.2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24.95万元,项目支出1302.67万元,上年结转2927.62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15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4.7%,项目收入1302.6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5.3%。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15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4.7%,项目支出1302.6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5.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行政运行224.9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75万元、公用经费7.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32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手续费0.12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培训费:0.24万元、维修(护)费0.12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是由县财政局采购中心统筹安排,如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提交申请,批准后由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单位国有资产总值6971.2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288.73万元,流动资产6682.55万元,公车占有量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未安排预算绩效评价。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未安排绩效评价。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度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林区公共支出: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附件: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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