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警检协作快速侦办一起非法收购买卖野生蟾蜍案 1953只野生蟾蜍安全“回家”

2021-02-01 02:57:16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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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警检协作,快速侦办了一起涉嫌非法收购买卖野生蟾蜍案,现场挡获野生蟾蜍1953只。目前,这些野生蟾蜍已安全“回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年初,峨眉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符溪镇居民黄某某,在经营水产品的过程当中,涉嫌非法买卖野生蟾蜍。

峨眉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童威说:“收到这个举报后,我们围绕黄某某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走访。发现他的确存在收购野生动物,具体就是野生蟾蜍,并且向他人加价贩卖,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我市司法机关也进一步加大了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由于此次涉嫌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大,峨眉警方随即邀请峨眉山市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

据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张友军介绍,长期以来针对一些重大的、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市检察院和公安局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协作机制。这次发生的这个案件在当地有一定影响,而且涉及数量比较大,所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也是为了更进一步的打击犯罪,提高案件办理的时效。

办案人员经过一系列摸排侦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行踪轨迹后,决定在其居住地蹲点守候跟踪取证。1月19日,凌晨4点过,警方在黄某某位于符溪镇的家里,一举挡获了前来向黄某某收购蟾蜍的帅某某。并同时挡获了帅某驾驶的厢式货车一台,车上发现了22箱,22麻袋,共计1953只,已交易完成的疑似野生蟾蜍。

经审讯,警方获悉现场挡获的野生蟾蜍,系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依托其居住所在地,向周边农户非法收购后,贩卖给帅某某销往外地。据童威介绍,目前涉案的黄某某和帅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收购、交易野生蟾蜍的行为都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如何妥善安置这些野生蟾蜍,成为了摆在警检办案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张友军告诉记者,为了确保这次查获的大量蟾蜍能够继续生存,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一起商量研究,制定详细的放生方案,确保它生存的同时不对当地的环境造成破坏,也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1月21日,警检双方办案人员对1953只野生蟾蜍在自然环境适宜的某湿地公园进行了妥善放生。

据了解,中华蟾蜍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但是同样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了规定,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三有”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今后峨眉山市司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欢迎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踊跃举报,提供相关涉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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