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国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19-12-12 08:00:00 来源:夹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永国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月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安邦

继承人:刘永国

不动产坐落:夹江县衙后街1号4幢1单元4层1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字第0005062号,夹国用(2012)第2027号

建筑面积为:177.96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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