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永国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月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安邦
继承人:刘永国
不动产坐落:夹江县衙后街1号4幢1单元4层1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字第0005062号,夹国用(2012)第2027号
建筑面积为:177.96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