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楠镇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9-11-13 00:00:00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大楠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大楠镇在县委、县府和县食安委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办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年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现将大楠镇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

为了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年初以来,镇党委、镇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全年高度重视,责任落实,认真抓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调整了镇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队伍,各村(社区)由村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认真制定本年食品安全工作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与各村(社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了镇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次会都是先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同时对下季度工作作出部署。

三是领导带队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运行,通过努力提高了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

 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全年通过墙报标语、传单资料发放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饮食观,提高了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在大楠坳社区、各村显著位置共张贴标语85张,挂横幅4条,分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全镇形成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开展检查、监管到位。

 2019年,镇食安办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一是配合大楠市场监督管理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2019年对粮肉、蔬菜、糕点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重点走访检查8次。要求各销售点建立质量档案,配合大楠市场监督管理所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管。

 二是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对农药专柜进行了严格检查,对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进行检查,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三是配合大楠镇畜牧站做好动物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全年镇党委、政府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联系村干部及村协管员负责本村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收集、汇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防治计划,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重点对自酿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罐头、食用油等食品进行“六查六看”。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做到了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是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进行每季度整治,全年整治了4次,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干部经常对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从销售渠道上确保群众的饮食健康。

五是加强了学校、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2019年组织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幼儿园、大楠小学、季甫小学、明月小学、大楠中学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6次。全年各个食堂卫生保持了整洁,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同时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大楠镇1所中学,1年中心小学,2所基点校等师生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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