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10:00在沙湾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对沙湾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涉及区域:踏水镇。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是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区域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及相关区域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推荐产生,并由沙湾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正式代表。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听证会纪律,并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