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乡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现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公众聚餐、聚会活动及农村坝坝宴席。 二、加强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管控,禁止一切喜庆活动的群体性聚会聚餐;所有丧事活动一切从简,并按程序报备,由医疗机构派驻医务人员现场管控。 三、所有村民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在疫情解除前禁止走亲串门,确保不出门、不聚餐、不走访、不拜年。 四、禁止各种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乡内所有商店、娱乐场所等一律暂停经营。 五、乡内所有活禽交易、宰杀场所一律暂时关闭。 六、乡内所有客运班车一律暂时停运。 七、疫区返乡人员必须在家自行隔离,不得外出。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废止。对防疫过程中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违法以上规定的,请广大群众检举,举报电话:13981590286、13981630757。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乡上下的团结一心,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