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3-27 08:00:00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一、项目名称  :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项目

二、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洛县田坝镇胜利乡

三、建设单位: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普通合伙)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苏辰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位于甘洛县田坝镇胜利乡。采矿人于2015年5月4日矿山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区由4个拐点坐标封闭圈定,面积0. 32km,开采标高为1610m -1200m,证号为C5134352008047130026428,有效期2015年5月4日至2020年5月4日。本项目产品为粘土矿原矿,矿区不进行洗选,开采后直接外运至矿区堆场;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该矿生产的粘土矿原矿主要用于制作砖瓦,产量为9万t/a;矿体服务年限确定为5.2a(不含基建期)。项目投资 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7%。

六、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于2019年7月17日与原矿井签订了矿井转让协议,原矿井已修建工业广场、生活设施、运输道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因此施工期不涉及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等,仅有设备安装等,安装完毕后即可投入使用,在设备安装等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包括设备安装噪声、设备包装废物、员工生活污水等。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的环境问题,施工期间也无环保投诉情况。

(二)营运期

1、废气治理

回风井粉尘、凿岩、采挖过程扬尘采用湿式作业措施;爆破产生扬尘在爆破前洒水浸湿矿石等措施;临时堆料场粉尘,设置三面围挡与防雨顶棚,并覆盖细目防尘网,再洒水降尘;集堆、铲装过程扬尘对矿石采取洒水防尘措施;风力扬尘执行“采剥并进,剥离先行”、边采边复垦的措施,同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其实际扬尘量较小;运输扬尘,道路进行硬化、对路面进行喷淋洒水处理。

2、废水治理

开采过程中降尘用水经蒸发全部蒸发或进入产品中损失,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早厕处理后用于林地、农田施肥,不做其他外排;雨水经过引流槽、沉淀池收集,用于降尘。

3、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废石约0.02万m3处理方式主要为回填采空区PD03硐口;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治理

爆破声持续时间短,频率低,为可逆不利影响,爆破结束后即消失。评价要求严格控制单孔炸药量和一次起爆总药量,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并提前告知附近的住户和过路人群,保证安全的同时减小噪声惊扰程度;开采区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钻孔设备、空压机、挖掘机运输设备。减震消声、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减速、禁鸣等措施,以降低矿山开采噪声对其影响。

5、危险废物处理利用情况

运营期事故油在主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约5~10年维修一次)才会产生,检修时变压器中油被抽至贮油罐中,经处理后回用。正常运行情况下,无变压器事故油产生。项目设置30m3事故油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834-7817491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116号6(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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