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3-27 08:00:00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项目名称 :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三村一社

建设单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昆明翊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把2#主变由40MVA增容更换为63MVA,并建设2#主变10kV出线;新建10kV母线桥支架;新建2组电容器组基础及电容器组通向配电室的电缆沟;在10kV配电室内需新增配电柜。项目投资 7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6%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

施工期大气污染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并限制进出工程区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输时用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量。

2、废水治理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甘洛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治理

施工土石方回填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垃圾处理场。

4、噪声污染治理

施工噪声通过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排放。营运期设备、车辆噪声利用实体围墙隔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

5、危险废物处理利用情况

运营期事故油在主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约5~10年维修一次)才会产生,检修时变压器中油被抽至贮油罐中,经处理后回用。正常运行情况下,无变压器事故油产生。项目设置30m3事故油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凉山甘洛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834-7817491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116号6(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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